{{ $t('FEZ001') }}黃小婷
{{ $t('FEZ002') }}學生事務處|
說明:
一、依教育部115年9月8日臺教師(一)字第1152602562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比賽自115學年度起增列芭蕾(個人組)賽事,自116學年度起增列芭蕾(團體組)賽事,相關規定已納入「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」。
三、有關115學年度起增列芭蕾賽事之辦理時序及日程說明如下:
(一)115學年度辦理首屆芭蕾個人組賽事:
1、縣市初賽:115年9月至12月。
2、教育部決賽:116年2月至3月,由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承辦。
(二)116學年度辦理芭蕾個人組及首屆團體組賽事:
1、縣市初賽:116年9月至12月。
2、教育部決賽:117年2月至3月,由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承辦。
四、本案如有相關疑義,請洽教育部承辦人陳小姐:02-7736-6227;賽務相關疑義,請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許小姐:02-7749- 3242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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