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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29日上午學校首度邀請高中第十屆校友陳純一學長返校以「一個高中生與國際法」為題進行第十一屆學術人才養成計畫專題講座,陳純一學長目前擔任國立政治大學外交系與法律系合聘教授,美國杜蘭大學法學博士。
學長一開始與同學們分享當年再興生活點滴,接著以馬英九前總統所學「海洋法」開始觸及國家領土、海洋權益等需國際法中處理的議題與蔡英文總統的專業-國際貿易。
講座第一部分介紹外交系與法律系。有些同學未來想選擇就讀外交系或法律系,學長建議要參考自己的個性與人格特質,例如法律系著重邏輯思考,外交系則不適合過於內向。法律系畢業後未來出路以律師或法官為主,律師中的涉外律師比例較少但薪酬高許多,英文能力是重要條件。外交系畢業生首選是擔任外交人員,除了個性與語言能力外,國族意識也相當重要。外交官外放其實可粗略分為A、B、C、D四類區域,其中至美國華府、紐約或是英國倫敦、法國巴黎屬於A區,但也有不少D區名不見經傳、生活困苦、疫病叢生的邦交小國如學長曾待過的索羅門群島。語言專長常與外放區域有關,日文專長原則上就是日本與韓國;但要注意的是,不要以為法語專長就能去巴黎或布魯塞爾,更多非洲的邦交國也是說法語的。學長也提醒同學,外交系畢業生除了可選擇當外交官,也可以考慮經濟部國貿局、教育部國際司、國安局、情報局與僑委會、移民署等涉外單位。外交系、法律系與涉外相關課程主要是國際法。
第二部分介紹國際法。不同於國內法規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,國際法是文明國家間的行為規則,大部分是國際法人在其相互交往關係中,認為應該遵守並經常遵守的原則與規則的法律之總體,並包括某些國際社會關切的個人權利義務的法律規則。英文裡nation、country與state都是國家的意思,國際法中的主權國家指的是state。早期的國際法僅適用於所謂的文明國家,原則上就是接受基督教的國家,以歐洲為主,因此當時西班牙人屠殺印地安人被認為並不適用於國際法。學長也舉不少例子說明國際法與國際禮儀的不同點,國際禮儀與法律無關。國際法應用於戰爭與和平、外交、國際組織、國際貿易等。陳純一學長平常教授國際法的內容中,除了「武力使用與國際人道法」適用於戰爭時期,其餘內容包括導論的國際法的概念與性質、國際法的淵源、國際法與國內法的關係、條約等,其他還有國際法的主體、承認、國際法上的繼承、國籍、個人與人權、國家的領土、海洋法、管轄、管轄的豁免、國家責任、國家對外關係的機關國際組織、國際爭端的和平解決與國際環境保護。學長於演講的過程中分別也以「台灣旅行法」、「程天放先生與中日宣戰」、「護照與簽證」說明所對應於國際法中的範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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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2019-04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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