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北市九十八年度自由軟體海報設計競賽實施計畫
壹、目的:
增進本市高中職、國中小學生運用自由軟體進行資料搜尋、整合及設計的意願與能力。
貳、辦理單位:
一、主辦單位:臺北市政府教育局
二、承辦單位:臺北市立南港高中
三、協辦單位:臺北市陽明高中、臺北市中山國中、臺北市民權國中
、臺北市南湖國小、臺北市三民國小
參、參賽對象:
一、高中職組:臺北市公私立高中職校學生。
二、國中組:臺北市公私立國民中學(含完全中學國中部)學生。
三、國小組:臺北市公私立國民小學4-6年級學生。
肆、競賽主題:
一、高中職組:城市印象
二、國中組:2010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創意宣傳
三、國小組:節日或學校特色
伍、競賽方式
一、採個人賽,每件作品皆以單獨一人創作為限;每位學生至多可參加2件作品,但優等(含)以上獎項,每人至多以錄取一件,佳作不限。
二、參賽作品必須使用自由軟體創作,須繳交原始檔。評審將依原始檔中所保留的資訊進行軟體操作技巧的評分。
三、參賽作品必須為作者原創,不得盜用或抄襲他人作品。作品中使用之圖片等,須於資料引用記錄中註明出處,並取得著作權人授權使用。(如須繳交資料引用記錄,請使用OpenOffice Writer製作)
伍、作品規格
一、作品採直式或橫式皆可,若為點陣圖作品,其尺寸不得小於1200*1600像素,不得大於2400*3200像素。
二、針對電腦觀看及印刷出版等不同用途,作品須分別存成jpg檔及TIFF檔繳交。
三、作品須採電腦設計,不得用傳統紙筆繪製再掃瞄、拍攝成電子檔。
陸、報名:98年10月1日上午09:00至10月7日下午16:00止。
柒、競賽規則
一、初賽
1.初賽由各校寄送報名表、切結書、作品A4格式紙本5份及作品光碟1份(若光碟中含多項作品,請將作品編號,並於編號前註明學校全銜),寄至承辦學校,收件截止日期為98年10月7日,送件以郵戳為憑;未能於收件截止日前寄送者,取消參賽資格。詳細辦法請見
2.參賽作品經初審後,98年10月30日於活動網站公布決賽名單。
二、決賽
1.獲決賽資格者,須於98年11月13日(週五) 8:30-11:00參與創作歷程發表之決賽。
2.決賽發表的規則如下:
(1)須使用本活動所提供的簡報範本檔案(使用OpenOffice Impress)進行簡報製作。
(2)發表時間為5分鐘。
(3)發表內容以選用何種自由軟體、如何構思、選用資料來源說明等創作歷程。
陸、作品評審:
一、初賽: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團進行評選,評選各組決賽參賽作品各20件。
二、決賽: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團進行評審,評定出優勝作品。
三、評分標準:創意思考20%、海報視覺效果20%、資料應用能力10%、自由軟體使用技巧50%。
四、獎勵辦法:
1.各組別分列特優1名、優等3名、佳作5名、入選若干名。
2.評審委員得依參賽作品及數量,增刪得獎人數。
3.得獎學生得由教育局頒發獎狀,以資鼓勵。
4.獎品價值:特優1500元、優等1200元、佳作800元。
5.得獎學生之指導教師,另由教育局統一核予敘獎,並頒發指導證明狀。敘獎額度為:特優者記功乙次、優等者嘉獎二次、佳作及入選者嘉獎乙次。如有重複列名之教師則擇優敘獎。
柒、其他:
一、本實施計畫若有調整,將隨時公告於活動網站,請參賽學校上網查詢。
二、凡得獎作品之版權屬於作者與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共同擁有,教育局擁有複製、公佈、發行之權利。得獎作品若違反智慧財產權者,將被取消資格並追回所有獎項;如涉及違法,則由參賽學校自行負責。
捌、獎勵
本計畫相關承辦人員於計畫執行後,由教育局從優辦理敘獎。
玖、經費來源
由教育局相關經費項下支應。
拾、本計畫陳 核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