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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名參加 第六屆「臺北市中小學專題式網頁」競賽
一、辦理目的
鼓勵中小學生以專題研究及團隊合作方式,探索地方人文與環境,並運用網際網路作為表達溝通的工具。
經由網際網路向全球展現臺北市資訊、環境、鄉土教育與地方采風的成果。
結合教育單位、家庭、地方社區與民間企業共同推動資訊、環境、與鄉土教育。
結合資訊、網路教育的內涵,培養未來新世代與全世界接軌的視野與能力,並藉由競賽的過程,深入關心鄉土環境教育,落實中小學校資訊、網路、英語及本土教育教學。
二、主辦單位:臺北市政府教育局
三、承辦學校:臺北市立大安高級工業職業學校
四、參賽方式:
臺北市公私立中小學之學生,均可在教師指導下自由組隊參賽。
每隊學生至多10名;各校參加隊伍數不限。各隊學生可以跨班、跨年級,但不可跨校;完全中學之國中部與高中部學生不得混合組隊。
每隊必須由1至3名具有相關專長之成年人擔任指導老師;指導老師不限本校人士,但至少應有1人為參賽學校編制內教師並擔任領隊。
五、競賽分組
競賽組別:國小組、國中組、高中職組。
競賽類別:各組隊伍應從下列7大類別主題擇一參賽:
人物領袖:介紹名人或明星,如政治人物、作家、藝術家、演員、企業家,或具有特殊事蹟的人物等。
社團族群:介紹社團或特殊族群,如志工、樂團、教會、原住民、外籍配偶等。
企業組織:介紹地方企業或組織,如政府機關、商店、大眾運輸、電臺等。
特產特色:介紹地方上特產特色,如食物、手工藝品、農作物、年節祭典等。
觀光資源:介紹當地觀光景點、歷史古蹟,例如旅遊勝地、廟宇古厝、夜市商圈等。
體育藝文:介紹地方音樂、戲曲、舞蹈、雕刻、書畫等藝文活動,或民俗體育、運動或戶外休閒活動的發展現況等。
其他議題:介紹環境教育、生態保育或其他教育相關議題。
六、作品規格
參賽作品以網頁形式呈現,內容得包括網頁、圖片、動畫、影片等,但必須能以網頁瀏覽器讀取。
作品內容至少應包括:
專題簡報網頁:包括研究計畫、內容摘要、隊員基本資料等。
專題作品網頁:研究主題、研究內容、過程及結果、研究日誌、心得感想等。
以上內容之呈現方式可自行發揮。
作品中不得包含ASP、PHP或其他伺服器端執行程式,並注意不可有電腦病毒。
作品必須燒錄於光碟繳交,總容量以50MB為上限,且首頁名稱為index.htm。檔案如未依規定命名而造成作品無法正常瀏覽,或檔案名稱無法辨識者,由各隊自行負責。
作品所有內容均應放置於光碟繳交,不得用超連結方式將資料放置於其他網站。
七、競賽時程
報名時間:即日起至2008年1月15日止,請填妥報名表(如附件一)免備文送達大安高工電腦中心(地址:臺北市復興南路2段52號,傳真機:27849909)。
作品繳交期限:
專人送件:請於2008年3月20日中午12時前,將作品光碟送達大安高工電腦中心。
郵寄交件:請於2008年3月20日前寄達大安高工電腦中心,日期以郵戳為憑。
為維持競賽公平性,逾期一律不予受理。
作品評審:
預定於2008年3月22日至3月31日進行評審。
預定於2008年4月2日公告成績。
八、評審方式:
各隊將作品繳交至承辦學校後,由承辦學校聘請專家學者擔任評審,並將得獎作品公布於網站供中小學師生觀摩。
評分範圍包括各參賽作品之「專題作品網頁」、「專題簡報網頁」,評分重點包括:
研究內容:包括研究主題、研究架構、研究過程紀錄、文字組織、內容豐富性等。
網頁技術:包括網頁架構、操作方便性、美工動畫技術、媒體運用適切性等。
其 他:包括作品原創性、規則遵守及其他與作品相關事項。
決賽僅公布名次,不公布原始分數。
九、獎勵:
國小、國中、高中職三組依7大競賽類別評分,各類組分別選出前三名及佳作若干名:
第一名:價值5,000元獎品、學生每人獎狀1張;指導教師每人嘉獎2次、證明狀1紙。
第二名:價值2,000元獎品、學生每人獎狀1張;指導教師每人嘉獎2次、證明狀1紙。
第三名:價值1,000元獎品、學生每人獎狀1張;指導教師每人嘉獎2次、證明狀1紙。
佳 作:學生每人獎狀1張;指導教師每人嘉獎1次、證明狀1紙。
為鼓勵各校踴躍參賽,得獎總隊數以超過參賽隊伍總數之60%為原則;各類組實際獲獎隊數,得由決賽評審依參賽隊數及作品水準作調整。
獲獎隊伍得參加本局舉辦之資訊相關出國參訪活動甄選。
十、其他
曾於臺北市或臺灣學校網界博覽會獲得前三名之隊伍,不得再以相同作品參加本競賽。各隊得以歷屆獲獎作品之類似主題參賽,但應避免作品內容抄襲或雷同。
參賽隊伍應注意勿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。作品中得視實際需要,適度引述他人資料,唯引述資料不宜過多,以免降低作品原創性。如有引用他人之資料,必須明顯標示圖文出處,方式如下:
網頁中如有引用他人圖片,應於該圖片下方註明來源。
網頁中如有引述他人文字及影音資料,亦須於該網頁適當位置,以明顯文字註明出處。
作品引用資料之處理情形,將列為評分參考依據。
參賽作品(包括研究規畫、採訪、問卷調查及分析、攝影、內容撰寫、網頁製作等)均應 由參賽學生親自完成;教師及家長以陪同、指導為限。
各隊如對得獎作品有異議,最遲於決賽成績公布後7日內由指導老師具名,以書信或電子郵件檢具相關資料向承辦學校提出檢舉,其他方式不予受理。
參賽作品如經檢舉有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,或違反其他競賽規定,將由評審委員決議予以扣分或取消參賽資格等處分;已得獎隊伍如有重大違規事實,將追回其獎項及獎品。
承辦學校得依本辦法訂定競賽相關細則,並於網站公告後實施;主辦單位保有辦理相關
活動最終解釋權與活動更改之權利。
十一、聯絡資訊:
承辦學校
大安高工 莊粵盛主任 電話:2701-7297
大安高工 張漢民組長 電話:2755-2541 、 傳真:27849909
教育局資訊室 林俊斌 電話:2571-5739
競賽網站(大安高工) http://cyberfair.taivs.tp.edu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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