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擬訂實驗室及各專科教室管理使用規則及應用表冊。
2.修訂推展科學教育實施計畫,逐步實施。
3.辦理校內科學作品展覽比賽,協助優異作品參加對外比賽。
4.規劃儀器標本及一切教學用具之設備事宜。
5.會同總務處整理並佈置全校教學環境與教學設備。
6.商請各科教師自製教學教具,提升教學績效。
7.督導教學設備日常及定期之保養,並注意損壞修理。
8.辦理教學及事務設備之各項統計,擬訂設備擴充建議。
9.掌理電教影片放映及錄製事宜。
10.掌理教師備用教科書及學生用書事項。
11.處理其他有關教學設備事項及臨時交辦事項。
12.襄理招生有關事宜。
13.指導學生創作才藝作品參加競賽或輔導升學。